2016年7月7日 星期四

偷的偷、搶的搶,這才是台灣「光復」的真相

陳儀到任後,從中國大陸帶來一大批貪官汙吏統治臺灣,各地方首長、企業首長、學校校長,清一色由外省人包辦。可是因為語言障礙,無法直接統治地方基 層,所以臺灣行政長官公署迅即於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公布「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依此,全省各地成立村里民大會、縣市參議會,最後於一九四六年五月 一日成立臺灣省參議會,做為臨時性地方自治組織。
縣市參議員和省參議員中,有很多人能夠盡忠職守,揭發時弊。最有名的案例是省參議員王添燈和林日高舉發臺糖公司由日本財產所接收的十五萬噸白糖,被行政長官公署以洗錢的方式,輾轉流落上海出售,售款則匯入孔、宋四大家族帳戶,致使臺灣白糖缺貨,造成糖價上漲。
王添燈又舉發專賣局長任維鈞,私吞鴉片七十公斤,私運香港變賣,貪汙不法。他的勇敢舉動和忠良表現,經過新聞界的忠實報導,臺灣人給予掌聲,可是八 個月後爆發的二二八事件,卻為他惹來殺身之禍。其他很多勇於質詢、舉發不法的省縣市參議員,或忠實報導的報社老闆和記者,也都在二二八事件的浩劫中,成為 被殘害的地下冤魂。....[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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