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一做八年,還要選總統!恒煒早知道馬夫人在哈佛燕京社圖書館偷雜誌的事,處理事件的負責人、相關證人都還健在,甚至常住在台灣。同時間在波士頓留學的台灣人,可說盡人皆知,也有人筆之於書,在台灣出版。
2007年恒煒應邀到波士頓演講,特別就書中所説,向多人求證。後來在一位民進黨立委候選人的造勢場合,說出這件事。不巧這段發言在
電視新聞中出現,恒煒成了馬夫人的被吿。纏訟的兩年之中,哈佛的校友提供了很多協助,取到馬家千金在美出生的出生證明,證實了周美青的名字不但有中譯英的
拼音名字,且另有英文名在其中,完全符合指控者所說。兩位證人也兩度回台,親自出庭作證。不過這一切的辛苦,都是枉然。法官只取信哈佛燕京社長吳文津應馬
英九之請寫的一封,證明周美青偷書是沒有的事,其中不實之處甚多。而這位吳先生和馬家同一國,馬的總統就職,他都飛來台當典禮席上貴賓,但是從來沒有出庭
作證。
為了不讓我煩心,恒煒一向自己出庭,律師費如何,我一概不知。最後一次的高等法院庭訊,恒煒妹妹從巴黎來,想了解台灣的司法,我陪她
一起去。法庭非常小,門口的小螢光幕列出原告被告及訴訟性質,恒煒的案件只排了十五分鐘。上一庭結束輪到恒煒,控方只有律師到場,我們這邊的律師、當事人
加上親屬兩名,三位法官一排外加書記官,空間剛剛好。律師簡單陳述一、兩個小小的論㸃,時間就差不多用完。恒煒要補充説明,那是律師從來不提而他覺得很重
要的一點,但每一開口,主審法官藍文祥立刻打斷,這樣往返四、五次吧?法官說:....[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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