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1日 星期日

鄭文龍-從扁案看台灣----

從扁案看台灣的司改之道──陪審團制度
/鄭文龍律師 2011/09/00

 扁案是典型的政治鬥爭案件,馬英九執政三年,讓台灣人民見識到其無能的一面。馬的無能雖無人能及,但耍弄中國式的宮廷權鬥倒是能手。遺憾的是,他把司法也給拖下水,把應該公正無私的司法弄得一身髒。
 經典之作,就是在馬的主政之下,扁案竟然可以在公開抽籤之後,硬生生地換法官,換給仇扁及無知的法官來審理羈押判刑,也讓外界見識到台灣司法黑暗墮落的一面。
 扁案的另一個經典之作,就是扁二次金改案件在2010年11月5日經周占春法官之合議庭判決無罪,馬在驚惶之下,在11月7日對外表示「司法不能自外於人民」,公然對判決表達不滿及干預審判,....<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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