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五日蘇永欽發表題為〈執政時不敢
動,你現在盧甚麼?〉的標題,採取了「只攻一點不及其餘」的戰術,就是「縮小打擊面」針對吳釗燮一人而不論王丹與《中時》等,也就是「技術性」的把問題鎖
在「藍綠」之爭上,以此取得「利基」。蘇是政大法律系教授,弟弟蘇起即炮製「九二共識」者,現為國安會主委。蘇永欽妻在馬勝選後,由大法官轉到最高行政法
院當院長,虛位待蘇,一般推側蘇將出任司法院長。因此蘇永欽為馬「地區」開脫,自不叫人驚詫。
蘇永欽的立論不過是總統府發言人的「申論」,依然在「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上打轉轉,好像有了此一修正案,就能夠造成蘇所謂的「國家狀態」。在文章中蘇
永欽表示〈兩岸條例〉對「大陸地區」所下的定義始終是「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法律教授」蘇永欽振振有辭的說:「區分台灣地區人民和大陸地區
的人民,不是中華民國的國籍,而是地區的戶籍」。果然〈兩岸條例〉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大陸地區,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讀者看到這裡一定「噴
飯」,誰會天真到以此憲法、此條文,就可以囊括所謂的「大陸地區」,甚而包含蒙古人民共和國國民的「戶籍」在內!
蘇永欽的錯誤很膚淺,以毫無根據的意見創造出事實。美國總統林肯在擔任訴訟律師期間有生動的故事,....<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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