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北榮民總醫院聲明,指責陳順勝教授透露病患病情,違反醫學倫理一事,陳總統辦公室與民間醫療小組不得其解,未免混淆視聽,提出以下看法。 醫學倫理首要原則為自主權,次為善意原則,不傷害原則與公平正義原則,既約束個別醫師,也及於醫療機構。陳教授既經陳總統本人與其家屬代表陳致中充分授權,何來違反自主權之說。反之,過往北監與北榮之發言,是否皆經由病人或家屬同意尚待查證。
醫學倫理核心價值在於對病人自主權與最大利益之保護,其次要守則即為善意與不傷害,舉凡診斷,評估與治療等,皆需以對病人帶來最大利益為考量。陳總統自去
年九月住進北榮之後,固然某些疾病獲得適當診治,但其腦微小血管病變相關之病症,持續階段性惡化且已擴及多系統退化,乃不爭之事實,病人與家屬甚至訪客皆
有目共睹有心共憂。北榮迄今無確切診斷,而蓋以「非典型巴金森氏症」論之。試問非此病,是何病?病人與家屬殷切盼望明確診斷而迄今不可得。
據報載,陳昌明科主任強調陳順勝不是「運動異常疾病」專家,但陳主任自己是中風專家,王署君部主任是頭痛專家,兩人皆非所謂「運動異常疾病」專家,是否勝任陳總統主治醫師?....<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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