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6日 星期三

苦勞-古蹟公共性不敵房地產炒作

再次敗訴讓我們更看清:日日春即便作為公娼運動基地──文萌樓──的管理者(和前任屋主有簽訂管理委託契約、並付租金使用空間),一旦面對新任屋主 欲收回空間炒地皮,根本無法透過法律來保障古蹟的文化意義!又一次,當珍貴的庶民歷史碰上房地產市場邏輯,仍是雞蛋碰石頭。文萌樓本身不會被拆除,卻很可 能淪為空殼,只剩其形、不見其神。市定古蹟的指定理由中,文萌樓雖作為反廢娼的運動基地而得以保存,但如今這個文化資產的內涵將被掏空!
本案的根本癥結在於:文萌樓中公娼的抗爭、底層人民的拼鬥故事,成就了「古蹟」的指定,但反而赤裸裸地成為投機客逐利的道具。在古蹟容積移轉與都市 更新的市場中,文化資產的軟體沒有辦法標價,為了追求房地資產交換價值最大化,「文化價值」可以用過即丟。不但法律對於古蹟與文化資產軟體的保障付之闕 如,也同時顯示了台北市政府的文化資產與都市發展主管機關的無能,躲在法律之後,居中調解斡旋的機能失調,官僚系統和投機客合演了一齣歷史保存的荒謬劇。

我們仍要重申,目前文萌樓正進行中的都更案才是關鍵戰場。過去這一年來,在法院之外,日日春的屢次行動,促使台銀決定不標售文萌樓所座落土地,也迫 使都更處針對本案召開兩次協調會。而文萌樓都更案的建商,則承諾會將文萌樓作為公益設施,捐贈給台北市政府,進而換取容積獎勵,....<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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