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4日 星期一

黃帝穎-國際上丟臉

,下令金門縣政府毀約,遭陳維明一狀告上美國法院。
        針對馬總統被越洋提告的訴訟案,外交部發言人夏季昌表示,我駐美代表處已委託紐約律師向法院呈遞書狀申請展延,法院也已裁示同意,並訂於1月25日開庭,屆時我方將提出「主權豁免」的抗辯事由。
        事實上,美國採取「限制性主權豁免」理論,美國《外國主權豁免法》規定,若外國政府所為屬於「商務活動」(commercial activities)或「非商務侵權行為」(non-commercial tort)等無涉主權事務,即構成豁免例外,不適用豁免規定。
        以1984年在美國發生的「江南案」為例,美國聯邦上訴法院認為中華民國派殺手赴美殺人,與主權及職務無關,因此認定中華民國不得主張「主權豁免」。
        因此,馬政府與代表美國「民主女神基金會」的旅美六四異議藝術家陳維明簽訂興建民主女神像的合作投資契約,屬於商務投資契約,又興建藝術雕像顯與主權事務 無涉。馬政府動輒主張「豁免」,不僅是濫用「主權豁免」理論,更恐讓台灣人民受馬總統拖累,永遠背負「犧牲民主、毫無誠信」的國際評價,馬總統這種豁免主 張,不是保護台灣主權,而是丟台灣人的臉。....<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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