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6日 星期三

羅承宗-臥軌勞工與《夢想家》

⋯⋯對於這些兩家失業勞工給予辦理社會救助或救濟、動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以民法「代位清償」方式先支付員工退休金或資遣費。
16年前勞委會信誓旦旦說好的墊付資遣費與退休金、移轉債權等方案,如今卻莫名其妙地被馬政府解釋成一般的消費借貸,導致勞工被國家告上法院。經從上開節錄報導片段,我們當可感受關廠勞工這般震怒,所為何來!
今年1月 初馬總統曾呼籲行政部門要採取「多做多對、少做少對、不做不對」的積極態度,為人民服務。假使勞委會有把總統的話聽進去,應積極對惡性倒閉的雇主追討墊付 欠款,而不是積極欺負弱勢,對弱勢且年邁的勞工興訟討債。退一步講,縱令雇主早已遠走高飛而無從追討,政府不僅有義務、也有能力勇於承擔最終責任。
猶記馬政府為慶祝建國百年,光是台中兩場《夢想家》歌舞劇就可斥資2億餘元而毫不手軟。不是說過「苦民所苦」嗎?既能斥資2億公帑搞樣版劇,....<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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