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今天(13.12.11)寫了一篇名為「司法與賭盤:從郭瑤琪的判決談起」的「社論」,內容指出,本案從「無罪」變「有罪」,從認定「無對價關係」變「職務收賄」,不可謂不是翻天覆地的變化,也難怪郭瑤琪哭喊不平。但如果官員無故拿廠商錢財,卻可全身而退,在一般百姓看來,豈不更忿懣難填?
然而這篇社論最可惡的之處,就是故意不將案情說清楚,反而故意栽贓說郭有拿「兩萬美金」;至於之前的無罪判決,只不過是法官對於「人情」還是「貪污」的認定不同而已?
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如果聯合報的社論人員「識字」的話,....[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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