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

張景森-誰能還我清白

去年七月卅一日,檢調大規模搜索約談所謂”大埔美香藥草園區弊案”,將本人無端捲入,今日偵查終結,檢方起訴張花冠,但本人及陳明文縣長則以查無實據,給予不起訴處分。本人有幾點感想,請社會大眾重視!!
本案源於檢調於95年12月,因為調查吳乃仁台糖土地出售案,搜索到春龍建設潘忠豪先生的帳冊及行事曆。春龍建設潘老闆行事慷慨,不分藍綠,政治捐獻、金錢周轉、公益捐獻不盡其數,他們家族對綠營也多有支持,這是當地人盡皆知的事,因此查扣的春龍的帳冊中,記載許多春龍與綠營人物的金錢來往,這份95年底查扣的帳冊與行事曆,檢調雖經追查多年,查無不法。
政權輪替後,他們卻把這份帳冊與行事曆視為提款機,善加應用。檢調系統似乎奉黑手指示,舊案新辦,積極羅織。首案成功者就是把春龍透過洪奇昌捐給綠營的政治獻金,牽連上吳乃仁在台糖公司的土地出售案,這個案讓洪奇昌和吳乃仁判刑定讞,準備執行,因判刑理由過於離奇,輿論大嘩,才重新再審。
其次就是本案大埔美案,主其事者陳明文縣長現在也以查無實據,不起訴處分,但當時卻要他重金交保。奇怪的是,....[詳全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