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張申覆單:
2014年9月2日 15:42
是的,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署長黃三桂、副署長李丞華、副署長蔡魯,你們三個人的名字就是無恥、無恥、無恥。
病人12月16日痛到掛急診,治療之後沒有改善,十天之後門診追蹤時問題還在,因此安排震波碎石。結果你們在搞什麼?不付錢之外還寫這種東西羞辱醫師?「歉難補付,理由為:1. 病患家住高雄市鼓山區,何以會捨近求遠至枋寮治療 2. 小結石應先保守治療」
你們是在幹嘛?羞辱人是這樣做的嗎?病人家住鼓山所以其他醫院都不能幫他治療,治療的都不給錢?醫師都知道要保守治療,但是你們健保署的白癡似乎不懂甚麼叫作「保守治療」?你以為病人16日到30日這兩個星期在幹嘛?求神拜佛吃香灰嗎?
為何說你們無恥,因為你們都是醫師,都知道這樣的核刪是不合理的,但是你們卻放任這樣的核刪存在,自己說,你們是不是很無恥?
無恥的健保官員就是不願意實施「具名審查制度」,一堆藉口!我告訴你,我就敢擔任具名審查的醫師,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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