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以前苗栗縣長何智輝涉及的「竹科銅鑼基地開發貪污案」為例:特偵組經三年的跟蹤搜證後,總計聲押了四名涉嫌受賄縱放何智輝的法官,以及一名擔任白
手套的檢察官。案外案曝光的是:這些法官、檢察官大人生活實在多采多姿,有婚外情不稀奇,有非婚生女才夠看。要支撐花天酒地、紙醉金迷的奢華日子,靠法
官、檢察官的正常收入,可能嗎?
再舉一例:二○一○年的時候,全國法官人數為1843人,其中有11名法官名列「正己專案」,這數據說明了
什麼?在官官相護、家醜不可外揚的官場文化下,若非吃相難看到極點,要擠入「正己專案」的榜單,恐怕還真不容易吧?台灣二千三百萬人中,在監人數六萬多,
比例還不到千分之三;法官列入「正己專案」的比例卻高達千分之六,夠恐怖吧?
檢察官、法官辦案、審案,不是不可以有黨派之分嗎?為什麼大埔美開發案查弊,一次可以動員四百多名檢調人員到嘉義縣府搜查,搜索林益世高雄老家及台北住處,三天卻只調動大約一百名人力?為什麼檢調連傳喚都沒有,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快動作,....<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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