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法官如果「冷血」加上「無知」做裁定,等於變相為官僚迫害百姓的惡行,公開背書,嗆聲壯膽,也正因為這種冷血裁定,才會造成張藥房老闆張森文的無辜命案。
三法官的「冷血」在於,無視憲法對人民「家的溫暖之基本保障」與「對家的傷害之無可回復」的嚴重性;三法官的「無知」則在於,他們眼中竟然認為行政法只保護財產,不保護「人格尊嚴、家庭權、隱私權、生命權、人身安全權、私生活、家庭和住宅不受干涉權」。
台灣社會有這等法官,其實,也就不需要歹徒了!
102/7/11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王茂修、劉錫賢、林秋華合議裁定,不准大埔案抗爭人民的請求,裁定「不必暫停」執行,縣府可以動手強拆徵收戶民宅!
苗縣府一直苦於欠缺其他公權力的背書,一得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這般裁定,如獲至寶,等於得到三名法官的「公開嗆聲」:縣府,你們可用力拆,大力拆,不用怕,有法院當你們的靠山。
於是,一個星期後,受到冷血法官鼓舞的苗栗縣府看準「天賜良機」,....[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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