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只換記過了事
江國慶案在台灣社會引起廣大關注逾一年之久。全案經軍事法院再審後已改判無罪,是為平反;又依《刑事補償法》規定賠付江國慶的母親超過一億元新台幣的補償金,是為道歉賠償;還沒完成,也是讓有識之士最擔心的還是如何究責,以及究責的實質內容。一個無辜的人在缺乏明確證據情況下竟遭軍事檢察官「依法」起訴、軍事審判官「依法」判決死刑、「依法」槍決,活生生就是國家「依法」殺了不該殺的人。總統到江家上香致歉,然後呢?我們可以拿那些踩著江國慶鮮血升官的人怎麼辦?這才是事情的重點。
目前可能進行的究責方式有三,看來仍然一事無成。
首先,立即可以處置的應是行政上的懲處,因那是國防部自己可以做的,與其他機關無涉。根據媒體的報導,軍方早在去年7月便完成相關違失官員的懲處,但軍方自己都知道,連被認為情節最嚴重的空軍前司令陳肇敏都只是被記過處分,....<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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