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在日本留學的黃昭堂等人關切牽連達四百人的蘇東啟案,因此寫信給美國國會議員,希望美國國會議員關心台灣人權與民主。但真正引起國
際人權團體關切的應屬1964年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的「台灣人民自救宣言」案。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International,
AI)介入後,迫使國民黨將此案透明化,最後彭明敏僅被關14個月即提前假釋。出獄後,彭明敏依然在國民黨的監控下,最後,彭明敏在宗像隆幸、阿部賢一與
台灣神學院唐培禮牧師(MiloThornberry)協助下,在1970年1月使用假護照飛抵瑞典,由國際特赦組織接手保護。
國際社會救援台灣政治犯
1969
年,因「台灣人民自救宣言」案仍在景美監獄的謝聰敏,....<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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