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8日 星期五

苦勞-訴訟索償逼還地

在此之前,法務部原本的規劃,是在1月15日執行拆除杭州南路2段53巷內的3戶,以分區拆除的方式,迫遷仍居住在社區內、被法務部認定為「侵占」土地的 「違建戶」。雖然10日法務部承諾緩拆,讓居民暫時鬆了一口氣,不過,從2008年開始,法務部對他們提起民事訴訟,不僅要求拆屋還地,並以最高期限的5 年追討「不當得利」。對於「侵占」、「不當得利」與「違建戶」這些爭議,居民的認知與法務部訴訟時的主張,有顯而易見的差異。....<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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