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8日 星期二

毛毛牙-我承認,我也報過假發票

我想這問題要分兩方面來談,一是為何要用不實發票,二是不實發票有沒有產生某種不當利益。
我先承認,我當公務員的時候每年都在報假發票,原因很簡單,被逼的。
是這樣,公家機關本來就有規定辦研習觀摩之類活動的時候,是不能購買酒類的。我第一次辦活動,也很理所當然的依照辦理,結果卻被參加活動的部份民眾(尤指「樁腳」)批評投訴,因為「提供酒類是慣例、是犒賞」,然後就被要求比照辦理了。
來年又要辦活動,酒就變成必需品,而批發飲料的商行也很清楚這種「行政慣例」,所以在發票上面不寫酒,改成果汁之類飲料。而因為酒比較貴,所以會變成買很多飲料的情況。
雖然金額一樣,但發票內容根本就是假的。
這就讓我想到之前還有兩件跟假發票有關的案件,一是馬英九特別費案,一是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
既然我們清楚公家機關用假發票根本是一種「習慣」,那就要先弄清楚動機,....<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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