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邱策法-也談「作惡多端、危害社會、毀憲亂政、禍延子孫」的阿樺

為了讓讀者更進一步認清此一欺名盜世的政治學博士說一套做一套的政治學教授,就已公開的資訊分門別類整理對照,印證張之豪先生一文所說沒冤枉他江宜樺。虧他還能得到台灣大學經師與人師」楷模獎的頒授,真是諷刺極了,連台灣大學都遭殃。
1.財產申報不實──逃漏贈與稅──逃漏稅141
今年初他上任閣揆前《財訊》雙週刊就報導他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有一戶位於台北市中正區同安街的30坪公寓,以及約11坪的持分土地,申報取得原因為「受贈」,但在地政機關資料裡,江宜樺在20003月登記取得這戶房地的名義卻是「買賣」,上一位所有權人是江木吉,也就是江宜的父親。
依常理,原屬江木吉()的不動產是不可能賣給江宜()法律觀點與實務也不接受父子間的交易,那麼江宜樺歷次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取得來源都是受贈也是實情,為什麼跟地政機關資料登載的買賣不一呢究竟是江宜樺財產申報不實,把買賣寫成了受贈?還是他與父親共謀逃漏贈與稅?江宜樺雖出示當年繳交贈與稅的繳款書,也未料有朝一日坐上閣揆大位必須接受公開檢視,以致掀了底因為專業人士另就江宜樺針對指控所出示的2000的贈與稅繳款書,指出:土地增值稅額為343787元,但經試算後,....[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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