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讀者更進一步認清此一欺名盜世的政治學博士, 說一套做一套的政治學教授,就已公開的資訊分門別類整理對照, 印證張之豪先生一文所說沒冤枉他江宜樺。虧他還能得到台灣大學「 經師與人師」楷模獎的頒授,真是諷刺極了,連台灣大學都遭殃。
1.財產申報不實──逃漏贈與稅──逃漏稅141萬元
今年初他上任閣揆前《財訊》 雙週刊就報導他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 有一戶位於台北市中正區同安街的30坪公寓,以及約11坪的持分 土地,申報取得原因為「受贈」,但在地政機關資料裡,江宜樺在2 000年3月登記取得這戶房地的名義卻是「買賣」,上一位所有權 人是江木吉,也就是江宜樺的父親。
依常理,原屬江木吉(父)的不動產是不可能賣給江宜樺(子)的, 法律觀點與實務也不接受父子間的交易,那麼江宜樺歷次的公職人員 財產申報資料取得來源都是「受贈」也是實情,為什麼跟地政機關資 料登載的買賣不一呢?究竟是江宜樺財產申報不實, 把買賣寫成了受贈?還是他與父親共謀逃漏贈與稅?江宜樺雖出示當 年繳交贈與稅的繳款書,也未料有朝一日坐上閣揆大位必須接受公開檢視, 以致掀了底。因為專業人士另就江宜樺針對指控所出示的2000年 的贈與稅繳款書,指出:土地增值稅額為34萬3787元, 但經試算後,....[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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