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4日 星期一

路懷宣-江宜樺憑什麼檢討監聽制度?

為了反擊民進黨提出的倒閣案,行政院長江宜樺於十四日表示,民眾對檢調辦案監聽有疑慮,有責任檢討現行制度缺失,行政院和司法院將建立「合作平台」全面檢討。不過這樣的說法更凸顯江宜樺不適任閣揆,因為他不但對民主政治非常無知,甚至還想操弄司法!
虧江宜樺還是政治學博士,試問全世界哪一個民主國家的行政院或內閣,敢宣稱要與司法院搞什麼「合作」?不管三權分立還是五權分立?司法院都必須超然獨立?請問哪裡有與行政院「合作」的空間?
如 果司法院可與行政院合作,是不是也可以跟立法院合作?既然如此,為何馬江還要痛批立法長打電話給高檢署檢察長或法務部長?法務部雖然屬於行政院,但只有檢 察官的人事權而已,根據「法院組織法」,檢察官就是屬於司法機關,而且必須獨立辦案,因此行政院根本無權過問如何監聽,為何江宜樺連這都不知?還是故意裝 傻其實另有圖謀?
更何況又不是沒有監聽法,只要依法行事,請問有什麼好檢討的?監聽法明明就規定不可以監聽與案情無關的情資,更不可以用一個案號濫權監聽到飽;然而特偵組居然連立法院的總機都敢監聽?還對總統洩密?其違法的事實鐵證如山,為何江宜樺還要亂扯司法院來模糊焦點?
如果檢調真要監聽,有權核准監聽票的也是法院,與行政院又有何干?試問江宜樺算哪根蔥,可以大言不慚地「檢討」監聽制度?或者根本就是藉口,只是想趁機將鹹豬手伸進司法皇后的裙子裡,好好地猥褻一番?〔 資料來源: 路懷宣 UDN 評論台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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