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六日(20140106),筆者在民報刊出的文章「兩岸關係不是馬的憲法職權」提到:經檢視現行憲法文件及立法院「委員提案」檔案,都證明
所謂「兩岸政策」並非馬英九的「憲法職權」,主張國會應該「主動立法限制總統的兩岸關係決策權,從頭到尾,徹徹底底,納入國會監督。這沒有藍綠差別,綠執
政,藍也才能放心」。
十一日報載:朝野已經達成共識,將在處理「總預算案」的同時,通過「主決議」對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的中國行「畫下紅線」;而總預算主決議,等同法律,具強制性。這個報導令人十分振奮,不管結果是否均如預期,概念上,是重大突破。
馬英九向來主張「行憲、守憲」比修憲、制憲重要。問題是,哪怕只是行憲,他也毫無行憲概念,死抱「一黨專政」私心,把國會監督,及在野黨發動攻勢,要求共享「決策權」的政黨政治正常作為,當作「惡鬥」,並一再誤導公民,以為國家機制空轉,就是因為在野黨「來亂」。
他沒事就故作委屈,要求「停止內鬥」;執政大權在握而抱此邪念,實乃大謬!且居心叵測。....[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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