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 星期一

台藏家庭人權聯盟-台藏家庭對於政府回應的感想

台藏婚配家庭,在5月9日行政院前抗議並遞交 陳情書,在新聞媒體的協助報導下、有一點社會迴響後,行政院的處長才收下了我們的陳情書(之前原本是各部門單位互踢皮球)。政府各部門(內政部、外交部、 移民署、蒙藏委員會-(已更名為藏事處)… 等)在經過了"漫長"的開會過程(超出了原先答應給我們的回覆期限快兩個月)後,行政院就訂出了流亡藏配申請居留的通則,所謂通則,即是將來跟台灣人民結 婚的流亡藏人,都可循此通則申請到居留。
表面上,台藏家庭聯盟似乎是得勝了,從<永遠不得申請居留>到後來<符合條件皆可申請居留>,行院院官員還畫了一張大餅給我們,說如果我們這幾對"表現良好",以後或可開放持IC的流亡藏人來台旅遊。看起來一切順利,但當我們看到通則內文時,卻整個傻眼(通則內文http://www.wretch.cc/blog/forresidence/589375
台藏婚配(台藏家庭人權聯盟),在看到這樣的通則後,不知道是該說我們的官員不知人間疾苦,還是他們故意畫了一個只能看不能吃的大餅給我們,來欺騙社會大眾說他們有在關心我們這群被他們逼到社會角落的弱勢。
我們台藏家庭人權聯盟當中的台藏配偶,根本沒有任何一對符合上述條件。
台藏婚配就是因為藏籍先生們就算進了台灣也拿不到居留權,....<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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