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ettoday-陳為廷「丟鞋案」警送傳票到清大

▲陳為廷po文表示因「丟鞋案」被劉政鴻告。(圖/翻攝自陳為廷臉書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大埔拆遷案,「張藥房」老闆張森文9月18日被人發現陳屍排水溝渠,苗栗縣長劉政鴻晚間前往張家上香時,清大學生陳為廷丟鞋擊中劉的額頭,當時劉政鴻曾說不提告,但10月1日陳維廷卻在臉書上發文表示「還是被告了」,接到警方送來的傳票,罪名是公然侮辱與妨害公務。
陳為廷在臉書上表示,1日準備去上課時,收到竹南分局的電話,告訴他去領「丟鞋案」的傳票,但是陳為廷表示這幾天不會回苗栗,警察還說,「這件案子放手上,警方壓力也很大」,特地送到清大將傳票交到他手上。....[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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