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4日 星期一

林冠妙-公審政治兇手

「潑糞虐遊民 惡少跪求饒」,這是十三日某大報的頭版頭條,還附上一大張兩名「惡少」下跪道歉的照片。對遊民潑糞絕對不可取,更是錯誤的示範,但有必要放在頭版公審、請求「社會」的原諒嗎?
嚴 格說起來,對遊民潑糞和公共利益有關嗎?潑糞的受害者是誰?公開下跪磕頭是在對誰道歉?向誰求饒?是社會大眾?媒體?還是你、我?台灣是法治的國家,需要 以輿論公審、搞民粹的方式來定罪?他們的行為當然要處罰,但要依據比例原則,而不是輿論的大小聲,否則操弄輿論就可以入人於罪,那刑法、甚至所有的法律都 可以廢了,學共產黨公審就好了。
對遊民潑水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需要下跪道歉嗎?需要磕頭求饒嗎?強恕中學在新聞稿中指稱,學校平日即透過各 類管道向學生宣導尊重人權、照顧弱勢、同理心對待等道德觀念,但仍發生此等憾事,校方深感痛心,對社會表示歉意云云,經討論、表決,將兩位學生予以退學處 分。強恕真正在乎的是校譽吧,上了頭版、在全民公審的壓力下不得不開除學生?但退學了就不關校方的事了?問題就解決了?這年頭切割法真的是萬靈丹!....<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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