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裡有兩個政府巨大謊言:一、人性本惡,人性本貪。二、國營事業徹底破壞了三權分立這民主原理簡潔有力的基礎。
人性本惡、人性本貪,國營事業從漢武帝至清朝都是大肥缺,老百姓從未相信國營事業的設立是為人民著想,太多證據顯示是為了禁止人民擁有某些經濟上的權力與自由(所謂的營業特許,或是像二二八之前的查禁私煙與專賣局),將壟斷與特權藉由政府的公權力賦予少數人。
三
權分立本身理論基礎在於人性本惡,所以擁有權力的政府跟野獸一樣,「要用籠子去關牠、要用鐵鍊去拴牠、要用鞭子去鞭打牠」。然而五權憲法卻讓總統有權無
責,行政院長有責無權,三權之中的行政權首先破壞了民意監督精神與三權互相制衡精神;再來剝奪立法委員對於官員的調查權,改設監察院卻讓監察委員不具備民
意也無法制裁任何官員,三權之中的立法權等於被閹割了;而法官聽命於司法院,司法院長卻是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民意基礎弱得很,但在美國,連法官都要民
選,這才是徹底解決恐龍法官問題的方法,癥結不在陪審團制,而是回歸三權分立,....<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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