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政府主政下,其實高層都沒事,貪污的都是小官。就像林益世案,要不是因為錄音帶被壹週刊拿到公布了,我看到現在也是查無實證。林益世還可以一直胡扯說他是清白的。而且辦到了林益世,就辦不上去了。
明明就查吳實證了,最後寫錯一個字,就變成查無實證。跟吳敦義有關的一票人就都沒事了耶。一千萬的吃紅還吃的真爽呀。
我知道,最近又找出一些什麼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啦,或是前消防署長的貪污案。又有人要跟我講什麼沒有辦綠不辦藍這件事。
我個人的論斷是,通常是因為已經到了紙包不住火的境界,所以才不得不辦。或者是,剛好可以拿這些弊案出來轉移焦點的時刻,就會特別抓一下來當新聞。
黃季敏的案子被養了這麼久,最近油電雙漲以及旺中胡為要找個人來當替死鬼,馬上就辦個大案給大家看。
為什麼在這種時候被拱出來?而且馬上又可以推給阿扁?這還真方便呀。這真是養案三年,用在一時呀。....<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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