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1日 星期日

王思為-黨國「階級合作主義」

在這樣的一個互動模式裏,吾人觀察到,國民黨與軍公教體系儼然形成一個相當特殊的政治「利益聯盟」(corporate),而這個堅牢不破的利益聯 盟,形成獨特的黨國「階級合作主義」(corporatism),彼此相互支持、提供奧援。這個聯盟也就是我們常常聽到的「特殊選民結構」,其運作乃透過 歷年來的選舉過程,取得資源分配的合法性;不過要注意的是,當他們在進行自肥式的資源分配時,或許並非不合法,卻也不意味著就是完全合法,例如黨職併公 職、十八趴未排富、眷村改建條例等,明顯有違憲法平等意旨卻行之有年的錢坑制度,即是以不符合轉型正義、支離破碎的片面法令、來取得法律保障的護身符,今 日軍公教退休制度的改革,也有異曲同工之妙,改革的不可得,自是想當然耳。
當台灣人民在面對此堵黨國利益聯盟的封閉高牆時,期待的不應該是高牆有一天會自己垮下、或是期待社會輿論會像孟姜女一樣哭倒萬里長城,而是要如何突破這堵高牆,才有真正所謂改革的可能。....<詳全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