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問題還是在國務機要費帳目不清。「您」先前說用「個人」名義已經捐出幾千萬,但根據監察院的資料,「您」的薪水幾乎分毫未動,全存起來,那「個人」捐款的錢又是從何而來?
「您」又在論壇上說,「您」的國務機要費都「公款公用,與個人捐助無關」,那您先前所說「要捐款…等等的原因」,豈不都在話唬爛?況且國務機要費的用途並不包含社福捐助,即使公款公用,顯然也沒有公款法用!
馬當然不會公佈捐款帳目,但難道又是「余文們」的錯?監察院這個「小孬孬」依例不敢打蒼蠅以上的動物,司法、檢調系統難道也跟著癱瘓了嗎?
當馬總統決定共體時艱,將國務機要費刪減一千萬之後,一些縣市首長,以及各院首長也紛紛刪減四分之一的行政特支費,顯見總統在這件事情上是做對了。
但是,當我們再想起馬總統之前因為「捐款」的事情鬧得滿城風雨時,....<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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