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2日 星期一

聯合報-說不還不夠 <本日最驚悚>

文林苑強拆事件發生後,不僅讓外界更關注都更議題,也讓許多民眾了解,若不想參加都更,就應明確表達意願。不過近來有不少民眾反映,已和建商說「不」,但整個都更程序卻還是一直走下去,到底該怎麼做,才算是完整表達意願。
北市府都市更新處表示,都更每一程序都有其意義,建議民眾即使不參加,也都要出席並明確表「不參加」,此外還可以書面方式行文給都更處留底。
民眾反映,打從一開始就不願參加都更,無論是建商來談時,還是出席公聽會,一律都說不參加都更。不過民眾質疑,都更程序繁複,到底要說「不」多少次才算數,若建商已答應變更設計,就算數嗎?
市府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表示,整個都更程序大致分為都更單元劃分、更新事業概要、更新事業計劃、權利變換及最後的申請建照拆除施工等階段。
由於每個階段的意義不同,像都更單元只要一人提出即會送審、更新事業概要則須取得10分之1地主同意等,建議民眾即使不願參加都更,每一個開會仍要參加,並明確表達意願。....<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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