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0日 星期四

扁辦-100%違憲違法

......對於天外飛來一筆的『最高』法律見解,兩年來『先射箭再畫靶』的質疑,從未間斷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8/today-o12.htm,由此足見非法律力量的斧鑿斑斑,龍潭案如是,元大案亦然,都是違憲之亂判、冤判。
3. 再者,我國刑法明訂「罪刑法定主義」,對於貪污罪的認定必須採取嚴格的罪刑法定標準,今最高法院之判決,顯然係以實質影響力之說,在法律明文內容之外,另行創設新的犯罪類型,這是100%違法的判決,吾人實難甘服。
4. 以時機點來論,有人謂:這是圍扁救馬的扁維拉奧步,昨日媒體才驚爆法務部長曾勇夫在南投縣長李朝卿貪污案發當日與其私下密會,表示「該案相當嚴重,你必須 好好處理」,曾部長似不敢提告,內情詭異已令全民譁然;而國際社會及台灣社會上要求陳總統保外就醫之聲浪亦日益高漲、全國已有18個地方議會提案呼籲(等 於超過八成的民意贊成),但馬總統在受訪時卻公開下指導棋悍拒保外就醫;最高法院是否在政治力黑手的介入下以違憲違法的判決來轉移焦點,....<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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