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日 星期日

馮賢賢-他們可以這樣做嗎?

幾位董事被假處分超過兩年,不論江啟臣、楊永明還是龍應台,都堅持不讓這些董事回去開會。他們可以這樣做嗎?法院說,不可以。
去年我對公視提出訴訟,今年6月5日台灣高院判決定讞,公視敗訴。法院說,不可以用假處分的手段排除異己,使得公視董事會喪失多元性,因為公視屬於國民全體,董事會必須能夠反映這樣的使命。
依公視法規定,董事會開會必須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法院判決說,開會人數必須以全體董事來計算,不能排除被假處分的人。從前年8月15日陳勝福以代理董事長身份接管以來,公視董事會沒有一次開會達到法定人數,所以這些會議是不合法的,會議決議不具法律效力。
龍應台當然知道,現在的公視董事會是在違法運作。過去兩年,公視選舉新董事長、聘用新總經理、改組華視董事會、審核預算、決算等所有作為都是違法的!。龍 應台為什麼縱容這個董事會繼續運作下去?而且還針對鄭同僚等董事假處分被撤銷的事繼續抗告?很顯然,對馬政府來說,媒體必須要控制,文化必須為政治服務。 當龍應台說「文化不為政治服務」時,她在說謊。
正因為馬政府是如此看待媒體,我們才會走到台灣解嚴以來,媒體前景最黯淡、民主出現空前危機的這步田地。....<詳全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