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結構性的問題,政府都沒有責任嗎?如果少數個別的年輕人好逸惡勞,當然他們對自己的低薪要負責任,但如今已是全面性的狀況,年輕人失業率高達十三%,薪資水準只有22K,這絕對是政府的問題。
邰
董事長稱再吵下去,連十五K都到不了的發言,不知道在他心目中是否還有勞基法的存在,依目前勞基法規定最低工資水準為一萬八七八○元,任何低於最低工資的
給付,均屬違法行為。可見他心中,根本視最低工資的要求為無物,可全憑個人喜好來決定員工的薪資水準。所以透過立法來保障勞工的薪資權益,才是最有效的做
法。在經濟部舉辦的活動上,放任企業主大放厥詞,部長也視若無睹,可見政府心態之冷漠,讓人不敢恭維。
此次勞工團體表達訴求,或許語氣較為
高亢,但基本上台灣群眾運動的熱情度並不高,不像國外動輒數十萬人的抗爭、汽油彈、石塊亂飛;但換來的卻是政府冷漠對待、資方恩給式的反應態度,不禁令人
懷疑台灣公共領域的溝通,是否要民怨累積到相當程度,再如美國發動南北戰爭般,一併解決呢?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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