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4日 星期六

李筱峰-歷代外來政權與本土語言

從荷蘭時代看起,荷蘭人為了傳教方便,傳教士猛學我們平埔族語言,用羅馬字(拉丁字)拼寫平埔族西拉雅語,將聖經、十戒等基督教經典翻譯成西拉雅語的羅馬拼音文字,成為「新港文書」。荷蘭治台三十八年,新港文卻使用了長達一百五十年,才被來自中國閩南的漢語文化所侵滅。
西班牙人在北台灣殖民統治十六年,傳教士也編有《台灣島淡水語辭彙》及《台灣島淡水語基督教理》,所謂「淡水語」即我們平埔族凱達格蘭語。一六三五年西班牙進入蘭陽平原,也以羅馬拼音的噶瑪蘭語撰寫語彙及天主教教義。
荷蘭、西班牙兩個西方外來政權沒有消滅本地語言,反而替原無文字的平埔族創造了文字。
鄭氏來台建立東寧政權後,建孔廟、設「明倫堂」,引進中國科舉制度,這套儒化措施,使得新港文與平埔族母語開始受到威脅。
到了滿清統治,尤其十八世紀後,閩粵移民日增,平埔族語文更加受到漢語族文化的衝擊;加以滿清政府透過官方政策,設「社學」,實施對平埔族的漢化(甚至儒化)措施。平埔族孩童在上過社學之後﹐開始「琅琅音韻頌關雎」了,平埔族的母語逐漸消失,取而代之的閩南語與客語,....<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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