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
則新聞重要,因為相較於林益世官司的輕判,吳乃仁與洪奇昌的判決,簡直是不合理到極點。反正,在馬英九政權的司法體系裡,大家心知肚明,司法早就成了金溥
聰馬英九這幫人的工具,端視承辦的司法人員有沒有勇氣,有沒有良心罷了,可是在一個正常的民主社會,人們是不必擔心這種事,是不必過慮到這種地步的。
上個月,我讀到老友胡慧玲發表在她部落格「寫給台灣的情書」裡的一篇文章,讓我動容。因為昨天的這則新聞,我請慧玲讓我在這個部落格用她的這篇文章,她說當然沒有問題。
下面,就是4月11日發表在由林世煜與胡慧玲夫婦主持的「寫給台灣的情書部落格的文章〈前金與後謝〉。
文.胡慧玲
中午開會,趁空請教H:乃仁的官司會怎樣?
H搖搖頭,說,乃仁至今不肯「求饒」,這種政治案件,唯有坐牢了。
晚上在臉書上,看到周威佑寫:
我所認識的人之中,最稱得上狂狷者,非吳乃仁莫屬。判決確定後,乃仁堅決不肯四處求平反,對被加之的污名淡然處之。真風範也!....<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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