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總笑中國鎖 FB、嘲笑他們喜歡「河蟹/和諧」、「監控」網路內容,譏諷他們的搜尋引擎搜不到「六四」、「 南方週末獻辭」。我們感覺這些「封鎖」不可思議,因為「封鎖」這事情對我們來說,根本不可能發生。台灣畢竟一直是亞洲國家的民主典範。
但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正以保障文創發展為由,準備修改《著作權法》,要求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ISP),比如中華電信
Hinet,封鎖境外侵權網站,管制網路盜版行為。《TheNextWeb》稱此作法為「類 SOPA
法案」(SOPA-like),他們說台灣正在「複製」(duplicate)中國管制網路。
智財局說,這個法案只會針對境外網站作為,比如那些非法散播受著作權保護檔案的境外網站,比如那些有著「不適宜」內容的境外網站。
但,什麼叫做「不適宜」?
智財局前天(5/28)對媒體的提問只說,目前規劃僅封鎖「重大明顯」侵害著作權的網站,網站內容必須百分之百侵權,比如中國的迅雷網和狗狗搜搜;不過,像 PPS、土豆網這類擁有部分合法影片的網站,就不在重大明顯侵權之列。所以,只要網站上有一部內容具備合法版權,就不封網,智財局的作為,就可以達到保障文創發展的目的?....<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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