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6日 星期日

江永哲-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排不排富?

馬總統日前向高屏地區學者說明十二年國教免學費政策時指出,高中排富是為了支持技職教育體系,一百一十四萬元的排富門檻,也確實有財政困難的考量,問題是,公教人員為什麼可以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而不排富?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公教人員子女就讀公立高中,每學期可領取教育補助費三千八百元;就讀私立高中,每學期可領取教育補助費一萬三千五百元。如果政府財政如此困難,家庭年所得超過一百一十四萬元的公教人員,是否應取消子女教育補助費?
另外,高中排富,如果是為了支持技職教育體系,那政府是否更應取消公教人員子女就讀高中之教育補助費,以鼓勵其子女就讀高職或五專?
至於馬總統指出,不是所有的學生都適合念高中,認為高中排富,可避免學生一窩蜂去念高中,此一說法就更扯了!難道公教人員子女都適合就讀高中嗎?否則為什麼要發給其子女就讀高中之教育補助費?
馬政府對於十二年國教免學費政策,不僅政策反覆,且「說一套、做一套」,導致政策面上出現許多前後矛盾之處,試問如此粗糙且缺乏公平正義的政策,要人民如何信服?(作者為公教人員,屏東縣民)
排富違憲
◎ 陳耀祥
依照憲法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而且,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所以,國民教育是具有普遍性的強制教育,既是權利也是義務,學生必須被迫入學,並非照顧弱勢的福利政策,是不能排富的,否則將違反教育平等原則。
本來,國家在財政及其他政經條件許可之下延長國教年限,並非不可,但是,現在國庫空虛,中央地方都缺錢,教育部卻只為兌現馬英九的競選承諾,端出此種違憲的排富國教,簡直就是病急亂投醫。拜託,請不要再為難家長與孩子了!
(作者為台灣永社副理事長,台灣法學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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