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1日 星期二

柯維斯-如此這般法學素養

中國國民黨總是把自己潰逃到台灣的理由歸因日本的侵略導致中共坐大,中國共產黨也喜歡訴諸民族主義找日本當自己貪腐統治的替罪羊,難兄難弟如出一轍。「愛 國」果然是無賴的護身符!國共兩黨都藉〈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以及〈日本降書〉強化中國對台灣的主權,企圖以會議宣言與戰時法來魚目混珠,充當國 際法的條約,天曉得美國何曾把〈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當成條約?哈佛法學院也有如此博士!
        馬是藉〈開羅宣言〉宣示中華民國對台灣主權,殊不知中華人民共和國也藉此宣示對中華民國政府的繼承,企圖取得對台灣主權,這也是北京一直在全世界推銷「一 中原則」的原因。然而,台灣主權在台灣人民,決定其法理地位的是《舊金山和約》。也唯有此一對日本和平條約才是結束戰爭狀態的國際法條約,在第二條(b) 明明白白規定:「日本國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但並未明文規定台澎的歸屬是「歸還」何國。1952年4月28日,中華民國政 府與日本國間簽署的《台北和平條約》也重複此一條文,這是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的由來。馬英九卻把〈開羅宣言〉說成是美國當作條約,彷彿忘記美、日、英、加 等各國都說台灣法理地位未定。
        縱使《開羅宣言》有原始文件,....<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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