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 天是世界人權日,這個日子,同時是美麗島事件34周年的日子,也是台灣將國際人權兩公約內國法化正式生效的四周年。但台北地檢署檢方卻選擇了讓我和黑色島 國青年陣線的召集人、清大社會所學生魏揚,在這樣的日子,以「《集遊法》、妨害公務被告身分」出庭應訊。這無疑是對台灣人權法治的一大諷刺。
我們被告的案由是違反《集會遊行法》與妨害公務,起因是今年七月三十一日,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的成員,針對兩岸服貿協議將在立院國民黨團主導下召開荒謬的「三天八場」公聽會,展開抗爭所致。
今年六月二十一日,政府突然完成與中國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在此之前,並未作足相關的產業衝擊影響評估,也沒有經過任何的社會對話溝通,台灣絕大多數民眾,....[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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