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都更處表示處長林崇傑「人不在」,於是由總工程師張温德出面回應,他表示,「核發建照」及「工地管理」屬於建管處的權限;而有關聲援者要求都更處提出
「中繼方案」、出面化解衝突,張溫德則不願回應,只說希望雙方「繼續溝通」;這個說法引起聲援者憤怒地拿出這兩天衝突的照片,直言「一直在溝通、一直在用
這種方式溝通,政府不管,難道就要讓都更爭議變成械鬥嗎?」。
都更受害者聯盟會長彭龍三質疑,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56條,主管機關可以監管都更事業計畫;張溫德回應「那要實施者『業務廢弛』,官方才會介入監管,
樂揚建設有很努力地在做『工地管理』,沒有廢弛業務」;根據6月份市政府函,認為工地現場「基地內放置(王家的)組合屋、沖洗設備、臨時廁所…」等,因此
要求「淨空工地現場」,而張溫德所謂樂揚「很努力地在做『工地管理』」是什麼意思?樂揚現在就在用這樣的手段把不應該在工地現場裡的東西清出去,「淨空現
場」,是不是就是很「努力」了?張溫德不願意回應這個問題,....<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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