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被關說的法官不敢吭聲?道理非常簡單,法官的「人身獨立性」保障在現有司法行政體系下,仍然嚴重不足。簡言之,躲在司法行政背後披著「合法」外衣的打壓,才是最高明也最具殺傷力的干涉審判手段。
馬總統執政初期,前總統陳水扁的審判案件,台北地院硬是以所謂符合分案要點的司法行政手段,更換審理法官,也換得異於司法實務常情的一路羈押,到三審一次定讞服刑。至於當時堅持不願羈押陳前總統的周法官兼審判長,在事過境遷後突然被檢察官以某件法律見解離譜的洩密罪起訴。執政者看似沒有插手干預個案,但觀諸司法行政權及檢察權的行使,究是台灣司法最獨立或最不獨立的表現,國人自有公斷。
最近花蓮地院兩位法官的調動案更證明,不用介入個案,更是嚴重侵害審判獨立。有位受命法官懷疑她的庭長過度「關心」某件司法個案,....<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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