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7日 星期日

廖東慶-真的「敢」貪污嗎?

        1980年2月23日,也是在發生「美麗島事件」的75天之後,張德銘律師來電邀請陳水扁先生,參與美麗島軍法審判辯護律師團,為黄信介先生辯護,阿扁在 那時侯,也有一點遲疑,因為國民黨的「白色恐怖」政策,讓臺灣人民心驚動魄,但是他的妻子吳淑珍女士,卻鼓勵阿扁勇敢的接下來,就從這一天開始,阿扁夫婦 選擇了「公義」,卻從此成為了「中國國民黨」的眼中釘和肉中刺,從1980年到2008年這28年以來,國民黨一直耗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全心全意的監視 阿扁夫婦,有沒收取任何一塊錢不當貪污及賄款,只要阿扁夫婦的銀行戶頭裡,有出現任何異常的資金往來,或者是家裡多了什麼東西或不動產的話,國民黨一定會 傾盡全力,追查到底,如果是不合法的話,乘機就給阿扁安上一個貪污的「罪名」,再把他打入大牢,讓阿扁從此永不翻身!
       大家可以想一想,阿扁夫婦真的「敢」貪污任何一塊錢嗎?他們夫婦也知道「國民黨」就在門外虎視眈眈,只要被牠們一逮到機會,隨時都可能會被牠們吞食下肚。 如果換成是你,如果知道,執政的「國民黨」一天24個小時,不眠不休的正全面監控著你,是否有任何不法的行為,如果有人拿一大筆錢要賄賂於你,請問你還敢 不敢拿?....<詳全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