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7日 星期日

廖東慶-真的有「罪」嗎?

        各位還記得馬英九在擔任8年台北市長,把特支費1千六百餘萬元,全部予以貪污,並還存進自己的銀行帳戶裡,另外還提供不實的發票來報銷市長特支費,其中包 括有女性高跟鞋及女性丁字內褲及香水等等,依法規定市長特支費所報銷的費用,只能是買給自己所用的,買給老婆及小三都是違法的行為,所以可以很肯定的指出 馬英九總統不但是個「變裝辟」,而且還是同性戀之中扮演0角色的性別,就是雌性的角色!還有另外一種可能?那就是拿她人的發票來報銷台北市長的特支費!以 上這兩種情況,那一種可能才是真的?如果是第2種可能的話,馬英九就己經涉及偽造文書罪,但是到最後他都沒有被定任何一項罪行!那為什麼今天的阿扁夫婦還 要為提供不實的發票來被判刑10個月呢!除非馬英九所供的那些發票是真的買給自己的,如果是真的話?筆者希望馬英九總統能早日「出櫃」做自己,這也是為什 麼身為第一夫人周美青一直以來,每天都板著臉過日子,而不是臉上表現出一種「幸福美滿及愉悅」的表情出來!另外兩位身為美國公民的馬英九女兒,卻長年逗留 在國外,不敢回來,因為沒有爸爸了,卻有兩個媽媽!
        台灣的法院不管是地方及高等法院都是「國民黨」開的,這一點絕對是不容置疑的,不然的話,就是太小看「國民黨」了,....<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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