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

amisgin-自由僅是人權的範疇之一

失去固然值得懷緬,但失去也意謂珍惜現有;自由的確可貴,然而自由僅是人權的範疇之一。 
以人權做為外交政策基礎,2011年6月梅 克爾在柏林當面向溫家寶提出二個要求:釋放藝術家艾未未之後要用透明的法律程序來處理此一事件、記者在中國要有合理的工作條件與言論自由─包括外國記者。 2012年11月梅克爾在莫斯科與普亭會面,對俄羅斯打擊政治自由表達不滿。2007年9月,梅克爾與達賴喇嘛會面,面對中共強力抗議,梅克爾說「人權問 題不能以任何條件來交換」。 
我們的時代有幸與不幸,不幸很多,幸運的其中之一是梅克爾與我們同一時代。 
歷經慘無人道的刑 求逼供(那個刑求不慘無人道?但這裡指的是電擊下體燒焦後再抹上綠油精),從鬼門關進出多次,被關了21年,蘇建和三人冤獄的每日補償金各為1300元與 1200元,法官裁定這個金額是參考80年代生活水準與物價等經濟指標,並且舉出蘇建和三人有「可歸責於己」的事由,故未以較高金額補償。 
冤獄是人權問題之一,落後的國家在洗刷冤屈之後是喜極而泣,進步的國家是不計代價補償與究責,台灣恰好介於中間。不前不後,....<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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