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日 星期五

邱策法-有資格擔任法務部長嗎?

我說曾勇夫沒有資格擔任法務部長,是因為這兩天的新聞報導;林益世案的一審判決引來全國上下的討伐,他竟然公開說二審應有「適度判決」。他說這話的身分是法務部長,因為缺乏常識,不但違背政府組織系統的分際,且觸犯了行政倫理,簡直無知到不堪的地步。
小學生只要學過五權分立,就知道中央政府五個院長各管各的;進一步知道法院跟法官隸屬司法院,而法務部是行政院的部會之一,怎好以法務部長的身分發言說二審應有適度判決。
退 一萬步說,司法院長都不敢出面說這句話,....<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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