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必項承認:在大家對司法已然絕望之際,「壹週
刊」的表現,多少滿足我對「天理昭彰、報應不爽」的些
許期待。當然,我也不得不同意:「台灣的言論自由,竟
然得由香港人來維護」的難堪說法。
如今,壹傳媒賣給一個為了脫罪而出賣自己誠信的生意人
。往後,他是否會遵守他對所有員工的承諾,我們無從批
判;但可以斷言的是:過去壹週刊「發奸揭惡」的好戲,
在台灣就此絕跡!
精力過剩的民代官員,放心地到賓館去休息上廁所吧,沒
有狗仔隊會跟蹤你、給你實況轉播、破壞你的事業和家庭
了…
貪財的民代官員,儘管挖深後院的池塘吧,沒有記者會去
探勘現場,評論你家風水欠佳、指點馬桶的方位了…
唉!台灣的新聞…真的越來越難看嘍!....<詳全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