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 星期三

jun5238-48萬?用搶的比較快

藝人陳凱倫的獨子陳銳,高中時期在學校裡經營賭博網站,成為大組頭。3年前,陳銳旗下一名小組頭簽中48萬元,要求陳銳付錢,陳銳不甘損失,被控找來2名 手下,把已經交給小組頭的錢搶回,在搶錢過程中時,陳銳的手下以防狼噴霧劑噴灑對方眼睛,士林檢方認為使用強暴手段,已經構成強盜罪,加上陳銳也知情,因 此依照加重強盜罪起訴,並對陳銳求處9年徒刑。
不過,一審法院審理後,變更起訴法條,改依搶奪和賭博罪,將陳銳判處有期徒刑1年7月。由於賭博部分已遭判處5月徒刑確定,高院上午就搶奪部分加重改判為2年徒刑。
(轉貼到此)
其實,這也不是啥悔不悔意的問題,馬總統這一會子,把陳銳案再拋出來,主要是要點醒大家,林益世案的判法,首先,我們先看陳銳被判無罪的部分,(請參陳銳無罪 司法萬歲)
藝人陳凱倫的兒子陳銳被控與友人在網咖強迫被害人簽下本票,並恐嚇不准報警。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勘驗網咖錄影帶及證人證詞認為,並無證據證明陳銳有恐嚇或脅迫被害人事實,判他無罪。全案可上訴。
這個案子已經無罪定讞了。(請參只要爸爸對了 世間就無江國慶!)
藝人陳凱倫兒子陳銳,....<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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