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告民,不是不可以,但總是罕見。勞工委員會控告勞工,不只罕見,還很可恥!
當年因公司惡意關廠,而失業的聯福、福昌、耀元、東菱、興利各廠的員工,如今遭到勞委會控告。在勞委會一聲令下,全台各地總計有超過1600名工人遭到勞委會民事求償。光桃園地院就湧進三、四百件同樣的訴訟,勞委會所付出之費用高達1600萬元。
十六年前,因為政府長年疏於監督雇主對於勞工的退休金提撥,導致許多雇主惡性關廠落跑後,許多勞工被積欠資遣費、薪資,辛勞終生竟分文未得,只好開始一連
串的抗爭,甚至採取「繩索套頭包圍總統官邸」、「臥軌擋火車」、「上高速公路撿垃圾」、「於聯考日擋考生」等激烈行動,造成政府極大的壓力。最後為解決問
題,政府特別制訂「關廠失業勞工就業促進貸款辦法」給予協助。
歷任官員也一再向失業勞工保證絕對不會討錢,然而十六年後的今天,大多數人已垂垂老矣,勞委會竟遍地開花,將本案拆成630案,砸下大筆銀子,將國家給付行政的措施解為一般的消費借貸,不只請求本金,還要利息、違約金,讓請不起律師、眾多不認識字、國語也講不好的老阿嬤們,獨自上法庭,面對法官、律師的壓力,一個由人民納稅錢養的國家,可以這樣嗎?....<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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