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
三件事的核心,其實就是臺灣司法的爛。但是,「主流媒體」寧願假猩惺炒作虐童案中的義憤、英商遁逃案中的民族主義,就是不願意談談扁案中的司法迫害。臺灣
司法爛,又不是今天才開始,司法程序裡各種枉法、栽贓都在扁案中可以看到,但是大家就是故意不談,然後去靜坐抗議虐童案要怎麼判、遁逃英商要怎麼逮回來。
對
照英商的3點聲明,我倒是有幾分同意。臺灣司法制度的運作實務裡,對「顏色對」的、「有黨證」的才會有「人道」(例如:林益世),對於其他人(綠營、平民
百姓),則完全沒有「人權」的概念。扁案從一開始一群特偵組檢察官站成一排說「沒辦出個結果就下台」,就注定這個案子是「有罪推定」的,先射箭再畫靶,靶
還能跑到日本請辜仲亮回來幫忙畫,哪個法官不幫忙「有罪推定」的,就直接把你換掉,換成會呼叫宋代公使錢的通靈法官出來。從阿扁被上手銬那一刻開始,臺灣
的下賤司法很明顯,就是要配合馬政權黨意,對綠營、臺灣意識進行「司法斬首」。
而且,這麼明顯的奧步,好像也成功了。
偏偏綠營政客們每個如驚弓之鳥,想說抓是抓阿扁,這樣也好,少了阿扁才會輪到自己出頭,叫阿扁自己好好面對司法。....<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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