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舉,不僅忘卻當初政府是為了要處理全國勞工行政事務,才成立一般簡稱勞委會之勞工委員會的初衷,反站在關廠勞工的對立面,對關廠勞工不循雙向對話,坐待事態擴大,這是管理能力不足,也是潘世偉應辭職的第一個理由。
其
次潘世偉自稱:沒有不甩絕食工人,每天都在看。然而對照關廠員工在九天的絕食中,勞委會非但沒有任何人出面寄予關懷,甚至對於民生所需的廁所都吝於協助提
供,致使絕食勞工在疲累之下,還要遠至重慶北路朝陽公園內如廁,因此發生絕食人員如廁途中,因為體力不支,昏倒送醫情事,潘世偉的都在看,卻無動於衷,竟
如同晉惠帝的何不食肉糜?無疑是對勞委會的最大諷刺,也彰顯其公僕心態之欠缺,這是潘世偉必須辭職的第二個理由。
或許潘世偉自認此案十六年
來均未解決,而以改革者自居,然而勞委會主委身為勞工的大家長與保母,在勞工以命絕食,相尋對話之際,潘世偉不僅置之不理,更以自行提出的補貼方案,密集
派員拜訪散居四處的關廠工人或家屬,還沾沾自喜稱已有三十餘人同意勞委會的補貼方案,問題是關廠員工計有五四八名,這在同意或興訟,就如同胡蘿蔔跟棒子之
下妥協的少數人,竟成了潘嘴中的政績。改革不能探因究果,自以為是地蠻幹到底,製造社會更大的不安與對立,這是潘世偉必須去職的第三個理由。....<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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