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看到,您數個案件已偵審四年多,有時有罪至無期,有時則無罪;不論有罪與無罪,我們一再看到的是特偵組找不到證據下的硬拗,或是法官不顧證據下任意判決。
我們都知道,國務機要費與政務官特支費名異實同,但政務官都已除罪而您無罪後尚處於更二審中。
我們都不滿,最高法院有違常態就直接判您及夫人貪污辜仲諒三億元有罪,每人12年徒刑另各科罰金1億5000萬元定讞;五個月後,辜仲諒卻出面說他並未沒給您3億元,但當初判您有罪的那五位法官卻早已不知去向!
我們都不滿,元大證券前董座杜麗萍淚灑法庭指控檢察官以「羈押」
恐嚇,強迫她不能說給扁家的2億元是政治獻金並要她誣指您知情;檢察官越方如情急之下當著法官面前說:「不要再講了,有媒體在!」特偵組這種赤裸裸的政治
操作被揭露,卻還無法改變判決的方向。
我們都清楚,在您任內大修的《刑事訴訟法》,讓檢察官提出的證據與證人等必須在法庭上接受被告及律師的挑戰,並在法官面前呈現真偽,也因此向來習以為常的司法惡習與骯髒事都因此能夠呈現於眾人之前。....<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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