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日 星期二

洪英花-立即偵查 以正視聽

所謂凌虐,對人犯疾病消極不予治療亦屬之。醫師指出「十一日署桃以未排尿須留院,北監逕予送還。」法務部昨稱「醫師建議在監觀察」,真相為何?
又立委賴士葆在媒體稱「法務部長下令灌水」,法務部長涉嫌草菅人命,攸關國家法益,且涉及刑法重傷、傷害等罪,應偵辦查明,以正視聽或還其清白。
且 今年三月報載「總統患冠心症,口頭或書面申請就醫已一個多月,屢遭監獄拒絕,經呂副總統關切及立委質詢乃同意戒護就醫,而接受緊急心導管手術。」傑克希利 華府人權行動中心九月二十八日聲明「總統數月前已突然出現口吃及言詞不連貫的症狀,也要經過數週或數月積極交涉才能獲得診斷。由於沒有獲得獨立監督的醫療 保健,病情已經惡化。」以上是否涉責凌虐?唯賴偵查機關查明。
矯正署長先前既已坦言「監所常找不到醫師…醫師高齡連阿扁都不敢讓他們看」,參酌監獄行刑法第五十八條,以「受刑人現罹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為保外就醫之法定條件,....<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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